哥倫比亞對我家用紡織品做出反傾銷裁定
2007-11-16 來源:公平貿(mào)易局 文字: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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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哥倫比亞貿(mào)易、工業(yè)和旅游部函告我駐哥大使,根據(jù)貿(mào)工部2007年10月12日在《官方日報》上發(fā)布的2502號決議,對我家用紡織品輸哥反傾銷案做出裁定。結(jié)果如下:
1、稅號6302.5100.00和6302.5300.00的桌布類紡織品,其報關(guān)FOB價低于5.29美元/件時,反傾銷稅為兩者之間差額。
2、稅號6302.2200.00和6302.3200.00的床單類紡織品,其報關(guān)FOB價低于6.64美元/件時,反傾銷稅為兩者之間差額。
3、稅號5407.5100.00、5407.5200.00和5407.5400.00的合成織物類紡織品,不征收反傾銷稅。
上述反傾銷稅自2007年10月12日起開始執(zhí)行,有效期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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