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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機構入市須建反洗錢內控制度
2007-02-27 來源:金融時報-金時網 文字:[    ]

  本報北京2月16日訊 記者 張?zhí)m 報道 中國保監(jiān)會今天發(fā)布《關于貫徹落實〈反洗錢法〉防范保險業(yè)洗錢風險的通知》,要求各保險公司、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及保險公司籌備組充分認識貫徹落實《反洗錢法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建立健全反洗錢組織機構,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,預防洗錢行為給保險業(yè)帶來潛在風險。

  通知根據《反洗錢法》第十四條中有關“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,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”的規(guī)定,要求各公司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,并把該制度是否完善作為保險機構的市場準入條件。

  通知強調,在當前經濟全球化、資本國際化、信息技術高速發(fā)展的情況下,各公司應當專門成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,設立反洗錢專門部門或者指定現有內設部門負責反洗錢工作,指定反洗錢工作聯系人,有效防范已經威脅經濟和金融安全的各種洗錢活動。

  通知同時要求各公司根據業(yè)務特點和國際通行做法,積極著手研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、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(guī)程,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。對于有分支機構的公司,通知要求總公司指導各級分支機構履行各項反洗錢義務,對于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,分支機構應直接報送總公司并由總公司統一向中國反洗錢監(jiān)測分析中心報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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