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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信也搞強迫消費 拒絕短信騷擾還得花錢
2008-05-12 來源:人民網-市場報 文字:[    ]

  “不回復即默認”,拒絕短信騷擾還得花錢?

  “尊敬的用戶:根據(jù)信息產業(yè)部要求,向您征求短信發(fā)送許可,若您不需要我行的短信服務,請回復00至95595完成取消工作。”日前,陳先生收到某銀行發(fā)來的短信,看后覺得有點兒“暈”:“通常的思維模式是,同意接收我才需要回復;不同意就不用回復了。現(xiàn)在正好反過來,怎么看怎么覺得別扭!

  手機號碼以“1390”開頭的陳先生,作為中國較早一批的手機用戶,一直是垃圾短信騷擾的主要對象。他打開手機向《市場報》記者展示最新收到的垃圾短信,“依山傍水,百萬平米大宅熱銷”、“XX證券新基金熱銷”、“五一特惠,商品全場直降”等字樣充斥在收件箱中。他無奈地說:“這樣的廣告我一周起碼能收個10來條,而最讓我煩惱的就是這種“強迫”短信!彼嬖V《市場報》記者,近一個月內,他的很多朋友、同事也都接到了來自光大銀行、深圳發(fā)展銀行、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的類似短信。

  陳先生表示,回復短信意味著產生費用,經營者沒有采用電子郵件或打電話等免費方式,而是“強迫”用戶掏短信費,把回復短信的義務強加在用戶身上,這讓人心里很不舒服。況且,可以預計的大量的短信回復,勢必牽涉高額的盈利,經營者與移動運營商之間是否有“貓膩”,令人質疑。

  采訪中,大部分手機用戶表示,對服務性強的短信大家并不排斥,比如到期還款日、信用卡消費確認等,但如果經常被迫接受銀行的業(yè)務介紹,這就是一種“騷擾”了,如果還要花1角錢表示自己不愿被“騷擾”,這簡直就是在“強奸民意”。

  SP成垃圾短信禍首,“征求發(fā)送許可”可以解憂?

  垃圾短信泛濫,令廣大手機用戶恨之入骨。不久前,正是由于被媒體曝光子公司亂發(fā)短信,分眾傳媒集團遭遇了“短信門”, 其股價隨之大跌26.59%。

  中國互聯(lián)網協(xié)會最新發(fā)布的《2007年中國手機用戶垃圾短信調查結果》顯示,專業(yè)的短信群發(fā)公司、SP公司以及運營商被用戶評為傳播垃圾短信的三個主體,所占比例依次為: 36.67%、32.18%、20.75%。而在用戶收到的5封違法欺詐類垃圾短信中,有2封是由SP(移動互聯(lián)網應用服務內容的直接提供者)發(fā)送的。一些用戶甚至還收到了由SP發(fā)送的引導或誘騙消費者的垃圾信息,類似讓用戶回復短信,參與答題等等?梢哉f,SP是垃圾短信泛濫的罪魁禍首之一。

  今年3月信產部加大力度打擊和治理垃圾短信,為了控制SP濫發(fā)短信,“短信征求發(fā)送許可”應運而生。但《市場報》記者了解到,大部分手機用戶對這種“征求發(fā)送許可”的短信表示了質疑。

  實際上這是一種要約邀請,一種強加在用戶身上的義務,類似于垃圾短信!北本┩◤V律師事務所張德剛律師說,“用戶不回復短信,就等同于雙方服務合同成立!睆埖聞傉J為,信息發(fā)送機構的這種做法不妥:一來有可能增加用戶不必要的短信費用;二來即使是無償形式的短信服務,這種要求必須回復的做法也屬于強加在用戶頭上的義務,因為這無形中增加了用戶的負擔。

  舉報也需自掏腰包,誰該為公益之舉埋單?

  “短信征求發(fā)送許可”受到普遍質疑,“垃圾短信舉報平臺”也同樣面臨著“誰來為公益之舉埋單?”的疑問。為圍剿日益猖獗的垃圾短信,4月28日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國互聯(lián)網協(xié)會設立“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”正式啟動。雖然該中心并不收取額外的信息費用,但基礎通話費和發(fā)送短信的費用仍然需要由用戶承擔。

  “成立舉報平臺肯定是件好事,可公益事業(yè)為什么要老百姓掏錢?”采訪中,不少用戶雖然對政府的舉措表示支持,但普遍認為,“垃圾短信之所以討厭,就是因為它太多了,太浪費人的精力,如果還要自己掏錢舉報那不是太虧了?”。

  “其實移動和聯(lián)通也有自己的舉報平臺,中國移動是10086999,聯(lián)通是10010,均是免費的,但我舉報過幾次效果卻并不明顯!笔謾C用戶張小姐無奈地對《市場報》記者說,“我認為,除完全免費外,舉報平臺應該設計一些獎勵機制,比如舉報多少條免多少通訊費等,畢竟舉報將使更多的人受益,適當獎勵這種行為,才更容易鼓勵大家多舉報!

  《市場報》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大部分被訪者都對舉報收費表示不滿:“聽說,在國外用手機聽看廣告都是可以抵消通訊費用的,而我們被騷擾不說,還要自己花錢舉報,反差太大了吧!

  “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”的工作人員對《市場報》記者表示,收費是個“敏感話題。”而中國互聯(lián)網協(xié)會秘書長黃澄清則早在平臺正式運行之初就對媒體表示,“舉報,只是邁出了治理工作的第一步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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